招生录取政策


普通高考考生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我校后,学校根据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填报的专业(类)志愿,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部分专业考察单科成绩等条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安排考生的专业。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因专业(类)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调剂,可安排至其它专业(类)。

按学科专业类招生的,依据有关规定实行专业分流培养。楚才计划班、“荆楚卓越工程师”协同育人计划等入校后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遴选。录取考生入学后,可按学校人才培养规定在第二学期提出申请,通过有关考核后双向选择调换一次专业。

英语、翻译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外语应试语种。学校公共外语课以英语语种安排教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我校认可四川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时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投档原则,按执行计划数1:1进行平行志愿投档。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一本线的80%,外语须达到60分,最低身高要求:男生170cm,女生160cm。

详细要求,以《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年6月修订)为准。http://zsxx.hubu.edu.cn/info/1017/1965.htm

往年录取情况:http://zsxx.hubu.edu.cn/zsxx/lnf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