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政策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实行“分数优先”择优选拔。在各省(区、市)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学校依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我校原则上不退档。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两个专业安排在提前批录取,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体检特殊要求如下:身高1.65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复视,听力、嗅觉正常,四肢健全;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
学校建筑类专业由于对美术基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仅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两周内加试美术,不合格者调入其他专业学习。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车辆工程、金融学、生物技术和制药工程,仅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艺术类(美术)专业没有校考,认可各省联考成绩。
相关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2020年招生章程为准。